必修學生使用規範

四、線上修課規定


1. 開始上課方式(基礎課程)

請至「課程專區>我的課表與總測驗」,點選單元名稱開始上課。「我的課表與總測驗」所列的單元為必修課程,「必修學生」務必於登入時先行確認課表。課表依帳號身分差異、學年度或大專校院而有不同單元數量,通過總測驗累積之修課時數也不同,課表及修課時數請以登入後,網站顯示為準。


2. 設定課程及總測驗語言(基礎課程)

本中心課程提供中文與英文兩種課程版本,「必修學生」由其所屬大專校院預設語言,請於首次登入網站時確認或重設課程版本,若各單位有修課語言規範,請依各單位預設版本或其規定上課。開始上課後若有閱讀問題,仍可更換課程版本。惟允許變更次數為2次,如果更換課程版本,將刪除所有修課紀錄與成績。若「必修學生」已取得修課證明,無論剩餘變更次數,均無法再變更版本,請務必審慎決定。(意即課程版本變更總次數共3次,第1次為首次登入時設定,開始上課後尚可設定2次。)


3. 修課時間限制

本中心不限制修課時間,「必修學生」可在同一天或分成數天閱讀單元,請自行安排學習進度,惟實際課程完成期限(取得修課證明的時間),請依所屬大專校院指定的時間為準。


4. 修課時數計算方式

課程不限制觀看時間,每單元一律以20分鐘計算時數,惟修課時數須於通過總測驗後才能取得。時數計算公式:「修課時數=已通過總測驗之單元數*20分鐘」。每單元的「課後測驗」為練習之用,皆不列入修課時數計算。


5. 課程退選規定

「我的課表與總測驗」所列的單元,一經開啟閱讀後,均不可退選。


6. 單元代碼說明

本中心課程各單元皆設有一組四碼數字的「單元代碼」,代碼為該單元的永久號碼,若單元的中英文名稱有異動時,請以「單元代碼」辨識,或參考本中心公告。


7. 上課通知信寄送規定(基礎課程)

本中心會定期發送上課通知信,給尚未通過總測驗的「必修學生」,通知信為系統自動寄發,請勿直接回覆郵件。若已畢業、以其他方式抵免本中心課程、非在學狀態等因素,而不需要繼續收到上課通知信,請洽詢各單位業務承辦窗口協助取消通知。(各大專校院規定不同,部份「必修學生」可能不會收到上課通知信)


8. 第二階段專業課程開始上課方式

部分系所設有「研究生專業課程」之規定,當學生通過由本中心指定第一階段「基礎課程」並通過總測驗後,將進入修課第二階段「專業課程」,系統會預設由學生所屬系所指定的課程,課程不可退選,請學生從[課程專區]按下「開始上課」,進入[我的課表與總測驗]修讀。第一階段「基礎課程」與第二階段「專業課程」上課方式相同。


9. 行動載具瀏覽課程

本中心課程以電腦版為主,部分課程提供行動版,若以行動載具開啟課程出現空白畫面或網頁錯誤訊息,請改以電腦版重新開始課程。欲知支援行動版之課程請參考【課程列表】。


10. IRB/REC相關課程

本中心推薦之「IRB/REC相關課程」,為統計教育部大專校院研究倫理審查組織查核辦公室認列狀況而定,課程清單僅為參考,認列範圍或限制仍應依各認證單位規定,上課前請逕洽欲認證單位。



*若中文版與英文版翻譯有不一致的地方,請以中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