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語

在社會生活當中,每個人的個人資料都無法避免會被公領域(如公家機關)或私領域(如公司或他人)蒐集及處理,當這些個人資料沒有做好控管,將使個人的身分曝露,影響個人的人格發展、自主性、以及隱私(李震山,2004,頁75)。甚至若有不肖人員利用這些個人資料,將對個人生活造成嚴重威脅。因此,《個資法》建立一套對個人資料保護的規範,以保障個人資料被合法與合理地蒐集、處理、利用。

由於《個資法》對於所有人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都加以規範,因此,研究者進行研究時對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也必須符合《個資法》的相關規定,而且要妥慎地處理與保管個人資料。否則,將違反《個資法》的相關規定,而受到罰金、自由刑的處罰或者負擔他人所受損害的賠償,並且也將影響他人對自己研究的信賴,而摧毀自身的學術聲譽。所以,研究者對他人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應慎重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