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衝突的定義

利益衝突是一種處境(a set of conditions),此時當事人或機構對於主要利益的專業判斷,容易受到次要利益的不當影響(Thompson, 1993)。主要利益是指當事人在專業關係上首先應考量的利益,例如以科學研究而言,主要利益應該是促進科學知識的進展;教育研究的主要利益則是提升教學品質。次要利益則指該專業人員或機構自身可得到的利益,包含財務及非財務的利益,例如:學術成就、名聲、地位、經濟收入等。


Thompson(1993)指出,衝突(conflict)的發生及嚴重程度取決於下列兩個條件:
(1)處於相關情況下的專業判斷會受次要利益不當影響之可能性;
(2)該影響可能產生的傷害或錯誤之嚴重性。

次要利益並非不合法,只有在影響主要利益的專業判斷下才會產生問題,因此重點是如何避免次要利益去控制或影響對主要利益的專業判斷。科學研究者往往身兼多重角色及職務,例如:醫師、老師、研究人員等,因此多重的個人、商業或學術利益衝突的處境是難以避免的。雖然這些狀況不必然會影響研究者對主要利益的專業判斷或是違反法律,然而當研究者處於利益衝突中,易使社會大眾對研究者的專業判斷或機構的立場產生疑慮、不信賴感甚至是負面形象。因此對利益衝突的處理,實有必要提供明確的規範,透過制度化的管理,確保受試者的安全與福祉、科學研究的廉正性,並維繫社會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