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基本概念

單元簡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前身科技部)在民國88年至101年處理有關學術倫理的案件,統計達98件,涉及「抄襲」或「未適當引用」的占有91件(湯佳玲,2013),顯見研究者在撰寫文章時,最常發生學術抄襲的行為。然而,當構成學術抄襲行為時,卻未必違背《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07a,頁274)。因為學術上的抄襲,與《著作權法》的侵權判斷,有不同的認定方式。一般來說,學術文章的抄襲,其內容不外乎是文字、圖表、或照片的抄襲,而《著作權法》對有關文字、圖表、或照片的著作有更嚴謹的規範。

再者,現今網路的發達,研究者能透過網路迅速獲得所需要的資訊,故利用網路蒐集資料也已成為重要的研究方法。但是,研究者以網路上的資料作為撰寫文章之內容,也必須注意《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避免侵害他人的著作權。

本單元將透過案例簡單介紹《著作權法》有關「學術著作」的基本規定,包括《著作權法》所稱之著作、著作人、著作保護要件、著作權、著作權保護期間、重製或改作等基本概念,使研究者在學術研究中更能理解《著作權法》的規範與重要性。



單元目標

本單元介紹《著作權法》的基本概念,期望學習者在完成本單元後,對學術研究中的《著作權法》能有初步的瞭解,並達到以下目標:

  1. 瞭解《著作權法》對於著作與著作人的定義
  2. 瞭解《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類型
  3. 瞭解《著作權法》中著作權的內涵
  4. 瞭解《著作權法》的保護期間
  5. 瞭解《著作權法》對網路資料的規範
  6. 瞭解《著作權法》重製或改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