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語

我們在之前的課程強調,「誠實」為研究的基本價值。然而,身為一位研究者,難道只能就這些成果做一次性使用,而完全不能再次使用嗎?答案是:當然可以再次使用。但重點在於再次使用這些成果時,是否有向讀者如實聲明這些內容的原創性和資料來源,並告知他們這些為之前已發表過的研究結果,而非本次才提出的新發現或新創見。由於自我抄襲之作通常對學術研究的貢獻度較低,因此易被視為是浪費學術資源的行為,研究者們應該竭力避免這類的作為。

此外,以目前的資訊技術而言,相似度比對軟體只能偵測出文字內容上的相似程度,無法測得研究論文在結構、構想,或資料檔上的重用程度,因此非文字的重用僅能仰賴研究者本身的自律。研究者必須時時提醒自己,務必將學術研究建立在「誠實」的基礎上,研究成果才能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與信賴,自己也才能在學術界持續進步及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