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的意義與規範

請回想自己平時說話的時候,是否常常會提到……

「他/她說……」
「我爸媽說……」
「老師說……」
「新聞報導說……」
「別人說……」

這種藉由引用他人的論述增加自己的談話內容,即為「引述」的技巧。

一般的學術論文都會有「引註(citation)或稱內文引註(in-text citation)」與「參考文獻(reference)」,意義是在清楚註明文章中所參考的資料,以避免抄襲他人的研究,也讓讀者更瞭解相關的文獻。本單元所要介紹的「引述」,就如同「引註」,是一種完整使用他人原文資料的方法。不論使用引述或引註,都需在文後清楚註明參考文獻,讓讀者在文章最後的參考資料列表中能找到完整的書目資訊。

引註

在文章主體中使用他人的說法時,簡要註明的書目資訊,除了用來援引前人的研究成果之外,也能讓讀者在文章最後的參考資料列表中找到完整的書目資訊。

以 APA 格式為例,內文引註須註明作者與出版年分,例如:(王薏茹、周倩,2015)。

參考文獻

參考的文獻資料,一般做法皆是放在文章的最後,也有部分期刊論文是使用註腳的方式,直接置於文章主體中引註出現的那一頁下方。

以 APA 格式為例,如內文引用期刊文章,文末的參考文獻須註明作者、出版年分、文章名、期刊名、期別及頁碼,例如:

王薏茹、周倩(2015)。開放式課程網站評鑑面向與指標建置之研究。教育資料與圖書館學,52(2),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