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與剽竊
想一想
請閱讀以下案例情境,思考問題:
小光大量複製網路上的資料,作為自己報告的內容。請問小光的行為恰當嗎?除了直接複製與貼上,是否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引用他人資料?
抄襲或剽竊是研究工作中常見的不當行為類型,抄襲的英文為plagiarism,也可稱之為剽竊。在線上字典的定義為:「複製某人的想法、字句或作品,並當作自己本身的所有物(to copy another person’s ideas, words or work and pretend that they are your ow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n. 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n. d.)。而不當研究行為中的抄襲或剽竊,則是指在研究過程中盜用或借用他人之研究構想、過程或成果,或將他人的文字或圖表複製至自己的研究著作中,但卻未正確引註出處(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信義榮譽講座編輯小組譯,2009;Steneck, 2007)。此外,若研究者在其研究著作中翻譯他人的文字、圖表等(如:英文翻譯成中文),並當做是自己的作品,在未註明原文出處的情況下,即使語言已被轉換,仍有構成抄襲行為的疑慮。
為了避免抄襲,研究者撰寫論文時,除了標註原文出處外,常見的寫作手法有「引述」(quote)、「改寫」(paraphrase)及「摘寫」(summarize)三種。一般論文寫作最常見的錯誤即是「過度引用」,例如:把大量原文稍微修改,放在自己的文章中,或將外文論文大篇幅地翻譯成中文,卻用引用的方式書寫,造成疑似抄襲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