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明確告知義務

所謂「告知」,係指研究者清楚明確告知研究參與者有關利益、風險、資料處理與利用等事項,讓研究參與者在知悉與理解後,自主決定是否參與研究的過程(劉純良,2010)。故研究者的「告知」是研究參與者是否同意加入研究的必要程序,亦是誠實做研究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