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倫理的政府規範與政策

單元簡介

學術研究倫理是研究者進行研究工作時,必須遵守的規範,也是研究社群對其成員的期待與要求。但是,如果學術研究倫理只是研究者自我約束的規範,就缺乏強制力,無法因應某些行為對他人、社會、乃至國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與威脅,故須將某些學術研究倫理納入法律的規範中,亦即將學術研究倫理法制化(簡玉聰,2012)。由於法令針對某些違反學術研究倫理的行為有明訂罰則或賠償責任,研究者必須知悉該等法令的規定,以避免觸犯規定而受到處罰。

本單元將說明我國法令明文規範的學術研究倫理內容。其次,說明與學術研究倫理相關的政策與規範,讓研究者瞭解相關研究補助單位所要求的政策與規範,以及若違反政府單位的要求會受到的處分,如停權、賠償、取消或追回補助款等,並進一步探究《紐倫堡宣言》、《赫爾辛基宣言》和《貝爾蒙報告書》中所揭示之「保護研究參與者權益」的學術研究倫理意涵。

注意:

  1. 「人類與人體研究倫理」、「實驗動物照護」及「學術倫理/研究誠信/負責任的研究行為」是許多研究者(研究生)會接觸到的校園學術倫理議題,因此課程以「學術研究倫理」一詞通稱。
  2. 課程依文章脈絡或背景,使用「研究參與者」或「受試者」一詞表示參加人類或人體研究的人。

單元目標

本單元說明與學術研究倫理相關的法規及單位政策,幫助學習者達到以下目標:

  1. 瞭解學術研究倫理的核心價值。
  2. 知悉我國有關學術研究倫理的各部會政策。
  3. 知悉我國有關學術研究倫理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