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責任

事實上,進行研究時之相關專業倫理規範的訂立,只是提供研究者在面對複雜的研究情境時,可以有一些供參照的最基本的標準。但在很多情境中,尤其是執行涉及敏感的研究議題或面對易受傷害的族群(如:原住民、孕婦、年長者、小孩等)時,研究者本身的道德判斷及決策能力便扮演著關鍵的角色。在研究的過程中,研究者絕不能抱持「謹守最低標準行事」的想法,應以更高的道德標準自我期許,以檢視自己的研究行為,是否存在傷害他人的潛在風險,甚至影響到科學研究的精確性及正當性。

此外,研究過程不可能都如預期地順遂,有時會產生令研究者困擾的壓力,包括無法達到指導教授的研究要求、畢業期限在即卻無法如期寫出論文、研究假設無法被證實等。然而,人在面對壓力時,有時不一定能夠做出最正確的判斷;甚至可能在情急之下,做出鋌而走險的選擇,如虛報研究成果、造假研究數據,或抄襲他人的著作等等。

站在倫理兩難的岔路口,需要思考的是,此刻所做的決定將會伴隨自己整個研究生涯。確實,面臨困境的是自己,短時間沒有別人能來幫忙,而這些看似輕而易舉就能為自己帶來快速解套的方法,十分誘人,但是「應該」這樣做嗎?「值得」這樣做嗎?與倫理有關的決策,有時看起來不會像法律一樣帶來嚴重的責任,但那會影響一個人內在的自我價值與信念、以及外在的形象與名聲。

「我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研究者?」,如果心裡已有明確的答案,無論現在身分為何,或許還在學習、尚未取得研究職或教職,都應該依照內心所期許自己成為的樣子,時時刻刻地實踐,勇於面對不順遂與等待;而非抱持著「等我成功再來考慮倫理」這樣的想法。倫理看似老生常談,但如何在真正面臨兩難時,做出「正確」的事,是需要一輩子的時間學習的課題。因此,除了堅定的信念外,同樣需要累積足夠的資訊、經驗、推理與問題解決能力,這也是身為一個研究者所必須精進的個人責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