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的宣言及報告書
歷史上許多重要的宣言及報告書,是因應一些已經發生的重大事件所產生的;為了防止相同的事件重演,也讓研究人員在進行科學研究時,能有行為參照的標準。以下將介紹在研究倫理領域中幾個重要的宣言及報告書。
1. 歷史上的經典宣言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德國納粹政府及日本軍隊所進行之非人道人體試驗陸續被揭發,促使部分國家政府機關與國際科學研究社群,開始發展以人體試驗為主的研究倫理規範。這些規範裡揭示了最早、最基本的研究倫理原則與重要考量,包括《紐倫堡守則》(The Nuremberg Code)、《赫爾辛基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Helsinki)和《貝爾蒙報告書》(The Belmont Report)等。其中,由世界醫師會(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WMA)於1964年所提出之《赫爾辛基宣言》,有鑒於其為全球最具指標性的專業醫師社群,其對於此宣言的不斷更新、以及歷年來針對醫療領域重要的全球性議題發布多項以城市為名的宣言,尤其為許多倫理難題提供了明確政策與指引;例如本節末段提到的《台北宣言》,即是世界醫師會對於目前甚囂塵上的健康資料庫與生物資料庫研究所提出的倫理考量宣言。
由於起源於多起嚴重侵害人類受試者權益的醫學研究案件,研究倫理的規範最初僅聚焦於生物醫學研究;隨著科學技術快速進展,以及專業社群與社會對於倫理意識的提昇,除了生醫領域本身的新興倫理議題,關於研究倫理的討論也逐漸拓展至生醫以外的領域,以下則介紹幾則近代與研究倫理相關的重要宣言。
2. 近代的重要宣言
由於研究方法取向逐漸創新、研究工具日新月異,以及人權意識的高漲,許多研究者開始認為必須針對更廣泛的研究行為訂立相關的倫理規範。
因此為了推動負責任的研究行為,首屆的「世界研究倫理大會」(World Conference on Research Integrity, WCRI)遂於2007年在葡萄牙里斯本舉行。在首屆的大會中,眾多倫理專家及與會學者們齊聚一堂,共同討論進行研究時的倫理議題與未來的發展方向。
在第二屆2010年的新加坡會議中,專家學者們共同簽署和發表了《新加坡研究誠信聲明》(The Singapore Statement on Research Integrity),提供學界一項以個人為單位之負責任研究行為的全球性指標。
第三屆大會則在2013年於加拿大蒙特婁舉行,學者們再次發表針對合作型研究所訂立之研究倫理準則《蒙特婁研究誠信聲明-跨界之合作研究》(Montreal Statement on Research Integrity in Cross-Boundary Research Collaborations),
以凝聚學術研究界對於進行合作研究時之誠信規範與準則的共識。
第四屆大會在2015年於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大會主題著重在研究獎助與促進負責任研究行為之制度的精進。
第五屆大會於2017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行,討論議題聚焦在研究的公開透明及不當研究行為的咎責之上,同時亦發表了關於研究倫理實務研究之《阿姆斯特丹計畫》(Amsterdam Agenda)。相較於過去的宣言都聚焦於生物醫學的研究,近年提出的倫理聲明則無領域的限制,可以被廣泛地應用於任何研究領域中,也更符合現今跨領域、跨國合作型研究盛行的趨勢。
第六屆大會於2019年在香港舉辦,討論議題內容包含:研究誠信的挑戰、研究者的評估、作者的責任及可行的解決方案。會議中也探討開放科學的學術倫理相關議題,如:開放取用期刊、開放研究資料及研究成果的評估等。並進一步討論研究者該如何判斷掠奪性期刊,以及科學研究機構與科學研究資助機構是否能透過改變研究成效評估制度以促進研究誠信及實踐開放科學。會中亦發表關於學研機構能如何降低有問題之研究行為的《香港原則》(Hong Kong Principles),並鼓勵研究者與學研機構簽署該原則。
第七屆大會於2022年在南非開普敦舉辦,會議主題聚焦於在中低收入國家中推動負責任研究行為的方案與作法。會議中也探討一些近年新興的學術倫理問題,並探討可能的解決方案,例如利用不當手段大量產製學術論文的產業(英文稱為paper mills)日漸盛行,研究者與學術界該如何應對與防範這種情形,以及有些掠奪性期刊會冒名正規期刊,發行名稱類似或完全相同的期刊(英文稱為hijacked journals),因此論文作者需要謹慎確保自己不受欺騙等。
第八屆大會於2024年在希臘雅典舉辦,本屆議題涵蓋對再現性(reproducibility)的改革、人工智慧對研究與教育的影響、開放科學時代的研究誠信治理等。會中也發表《雅典聲明》(Athens Statement),期許學術界與產業界,應在落實學術自由的前提下進行跨界溝通,將研究誠信的實踐擴大到與研究相關之企業、機構和利益關係人。
歷年「世界研究倫理大會」(World Conference of Research Integrity)簡圖
3. 台北宣言
世界醫師會為全球最大之醫師專業組織,並以它在1964年所宣布之《赫爾辛基宣言》最為著名與影響力深遠。對於重要的醫療人權、醫學倫理、醫學研究與醫療執業之具全球性議題,經過專家小組或委員會的研議、廣徵各界意見、通過大會討論與修訂後,發布具有前瞻性、指導性的立場聲明或宣言。其中,以城市為名之宣言通常具有特別之重要性,例如「1948《日內瓦宣言》(有關醫師誓詞)」、「1964《赫爾辛基宣言》(有關研究倫理)」、「1975《東京宣言》(有關反暴虐)」、「1976《聖保羅宣言》(有關環境污染)」、「1991《馬爾他宣言》(有關絕食罷工)」、「2002《華盛頓宣言》(有關生化武器)」、「2009《馬德里宣言》(有關專業自主)」……等。
2016年10月22日,世界醫師會於臺北舉行第67次大會,通過《台北宣言:健康資料庫與生物資料庫之倫理考量》(Declaration of Taipei on Ethical Considerations regarding Health Databases and Biobanks)(The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2016)。此宣言最早是於2002年發佈,當時名稱為《健康資料庫之倫理考量宣言》,後考量近年來生物醫學(如基因科技)與公共衛生研究的快速發展,設置健康資料庫、大型的生物資料庫(biobanks)以進行醫學研究,儼然成為各國政府、研究單位、跨國藥廠之研究發展趨勢,因此決議將2002年的宣言範圍擴大。本宣言之目的在於可辨識身份之人類資料與生物檢體,其蒐集、儲存與使用,在符合既有的《赫爾辛基宣言》下,提供額外之倫理原則作為指導(蔡甫昌、邱泰源,2016)。